看你白衣飘飘,陪我月下吹箫。
  此时的七月,应该是一个白衬衣泛滥的季节。
  郭敬明说,他十七岁,骑着单车从长满木棉的校园里穿梭而过,风吹得他的单薄的白衬衣呼呼作响,他想起自己清澈如水的年华时,他会斜倚在单车上笑,笑得他的眼泪,如同钻石一样,洒落开来。
  十七岁,多么美好的年华,十七岁,多么感性的词语。我喜欢十七岁那年阳光明媚的夏天,喜欢那街上来来往往醒目又刺眼的白衬衣,喜欢男生踩着他们的单车在路上小鸟一样飞驰,喜欢自己清清浅浅的笑时刚好露出那两颗羞于见人的锯齿般不太整齐的牙齿。
  本来我是想在十七岁的时候怀抱虔诚的心态描述一下自己的生活的,却因为命运无情的安排一个小小的转变而耽搁了下来。只是在今天这恬静的日子里,无意从后弦的一句我从西厢过里品出了十七岁时特有的那种青梅涩涩的味道,才有意的去听了他的《单车恋人》想起了这些在十七岁时想写未能写还差点要被遗忘的文字。
  于是,我的讲述变成了回忆。
  十七岁时,和同班的男生玩手里的硬币为什么一个变成了两,和隔壁邻居的孩子玩捉迷藏,输了打他一下再打他一下。和同宿舍的女生天真的耍烂漫的笑,傻气的不能再傻,还可以搂着妈妈的脖子说:嗨!美女,来生我们还是这关系吧!
  十七岁,我开始用知识填充自己空洞的内心,读书,无论什么书,能拿来的都拿来,如饥似渴。就这样,竟在十七岁时挖掘出自己的闪光点,用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偶尔也能耍几下妙笔生花。
  十七岁,听伤感的歌,低调张扬。喜欢伍佰《泪桥》里那句,这个时候我心落花一样飘落下来。喜欢阿杜《ANDY》里那句,我是真的不会表达我的心。喜欢何炅《可不可以爱》里那句,梦做的太多,注定难过。喜欢吴克群站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平静的唱,我们只不过是芸芸众生,泛泛之辈。
  十七岁,我哭的放肆笑得张狂。喜欢张爱玲临水照花时精致的旗袍,喜欢三毛在荷西面前满地摇曳的长裙,却又不知在何时迷恋上那简单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球鞋。再再后来,一直到喜欢上狼的诱惑里男主角那单排扣的白衬衣,不再更改。
  十七岁,去学美术。想用自己喜欢的颜色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画。白色的房子,绿色的树,蓝色的海,红色的花。还有一颗粉色的心。心的两旁站着我爱他他也爱我的我们。
  十七岁,喜欢湛蓝的天空轻轻的微风,落日的晚霞和袅袅的炊烟。十七岁,还喜欢可以拥有一份自己编织的爱情。但是终究遗憾的是,缘于自己的理智和自卑,竟亲手扼杀了爱情这朵鲜艳的花。使自己成了感情一片空白的傻瓜。
  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我以为我的十七岁,会像垂柳一样柔媚会象白云一样悠闲。我以为我的十七岁,象雾象雨又象风,如花如雪如梦如阳光,一笑便有星光闪烁。
  十七岁的我,其实是很想坐坐哪个男孩的单车的。因为是谁说过,当一个男孩愿意用他的单车载你时,那其实就是在说,别哭,宝贝,来,跟我回家。
  然而我的十七岁,就像我自己画的一幅色彩画,自以为画的到位了,仔细一看却发现根本就没有调匀色差。就象我自己骑着单车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林荫密布明明暗暗,因为害怕孤单因为害怕黑暗,疯狂的行走,以致于失去了平衡,人仰车翻。
  十七岁,望着心灵的缺口,疼的我放声大哭,我的十七岁的眼泪流下来,比翡翠还清润,比白玉还透亮,比琥珀还晶莹,比钻石还珍贵。
  恍若,无声无息,隔世的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