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在我的眼眸里还是那么灿烂,那么妖娆,那么红火。
今夕何夕?在一场雪都没有来临前,冬似乎还很遥远。因为,槐树的叶片深绿而稠密地挂在枝条上,柳絮闪着金色的光芒,椿树红色的叶片还有一半不愿落下,绒绒的枯草半黄半绿柔软地东倒西歪,阳光还是那么温暖……
房间里已送上了暧气,温暖得令人有些萎靡不振。我半靠在沙发上洒遍阳光的地方,捧读一本泛旧的散文。这是小叔的书,很早以前就在我这里了,也许当初借来,就没想还给他。所以我也从来没有好好看过,总觉得不着急,可以慢慢的品读。谁知时间悄悄地就是几十年。我搬一次家,整理一次那些旧书,视若珍宝地弹去落在上面的灰尘,再小心地摆放在书架上,渐渐地它泛着时光的黄,静静地躺了很久。小叔很爱惜这些书,用牛皮纸包着书皮,用非常耐看的毛笔字写着书名,还编了号。我想他是知道他的书少了,他怎么没有向我索要,难道他也如我一样,只是偶尔翻翻,早不再像年轻时一样,酷爱着书,或许依旧酷爱,只是喝酒比看书更具吸引力。因为,后来,我见到他时他总是醉意朦胧,不再谈论文学,偶尔也还提起理想,更多是迷茫,就跟他总想醉着一样。这样,就不用想曾经的壮志未酬,曾经豪情满怀省吃俭用省下所有钱买书,花费所有时间练字读书,耗费所有时光在文字间喜怒哀乐而忘了爱情的美好,以至于在大龄时匆匆忙忙随随便便在哥哥们的关怀下成家。记得一次和他一起去上坟。他说:看着吧,看您的儿子们谁最有出息。那时,我完全相信将来小叔可以是祖父最大的骄傲,因为,那时我看到的小叔最有恒心和毅力,最具成为他们这辈人伟大代表的人。那时我敬佩他,他也是我汲取丰富知识的宝贵资源。我借书他从来不打折扣,从不因为爱惜而不舍。书在读了时才显示了它真正的价值。小叔没有看过我的书架,在我出嫁了以后,书架上大多是他的珍宝。我都笑我的贪婪和无耻,怎么能只借不还。就连父亲的书,我看完都还回去了。我的父亲、小叔和我,我们共同的特点,喜欢书。假如这些书我都认真地读了,也不枉小叔对我特别的宽厚和大度,只是我和别人没有多少区别,书只是一种所谓知识和高雅的牺牲品或是装饰或是摆设。但然,我同样爱买书,也读过一些书,也和小叔一样用那一点点可怜的所谓多余的钱买书,并用别人不知在干什么的时间看书,沉浸在文字的墨香里陶醉过。后来放下这些爱着的书,为了工作需要在拼命地读专业书并考试,成就职称。奔涌在大多数人都望而止步的独木桥上,好在我没有掉下去,而是走到了桥对面。前面的路依旧遥远和光明,独木桥上还有那么多人在挤,我不想挤了。只想靠着静静流失的时光,看看喜欢的书,玩玩喜欢的文字,陪陪家人,看看风景,享受一下生活,偶尔轻轻地触摸一下年轻时怀揣过的梦想,不为别的,只为心还会瞬间那么感动一下,为那些实现抑或没有实现的梦惊讶一下,就如闪烁在心底的阳光,突破云层引导我走出迷雾。
初冬的阳光顺着落地窗异常亮丽温暖地照进来,洒在我坐着的地方。顺手翻开“散文”一页,是萧军的文。被这个熟悉的名字吸引,便饶有兴趣地看下去,不由得生出一些感触。一位在萧红的眼里有些粗犷的男人,文字却是那么细腻、简洁和生动。没有华丽的词语,没有矫揉造作的情绪,只是淡淡地顺着眼前事态的发展铺展开来,通过细节的描述,显出人物的特性,将景色和人物揉合得那么贴切,读来很是享受。深知名家就是名家,一篇文他那凸显的文风,便跃然纸上。
电话响起,不适时宜地打扰了我刚刚聚精会神享受着的阳光和文字。老公说滨河新区有冰雕,他接我过去欣赏,去迟了,就化了。我纳闷,这样的天有冰雕,真是神话。但我还是非常期待,就算看不到冰雕,再看一下入冬前深深的秋,尤其是滨河湖边的秋,那也很美。
我心里觉得好笑,觉得他在与我开玩笑,哪来的冰雕?树上的叶片都还摇曳着,松树还是那么绿,满地败落的植物在阳光里还是那么舒展,再说,在我们这儿从来就没有过冰雕展,因为昼夜温差太大,冻得再结实的冰,在晌午时都会融化一层,经不起阳光太久的剥蚀,就会消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