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开始喜欢听电台,喜欢到让我抛弃了原本完整存在的音乐文件,不再去问津它们。同样的歌曲,在原本的播放器中听到,和在电台里听到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人的骨子里会对某些事物因为熟悉度的增加而产生自然的抵触,从内心深处开始变得不再那么热衷,这便是厌烦了。说的更直白一点便是喜新厌旧,很多你曾经钟爱的人和事物都逃不过你内心的那一关。当然,也有例外。随着钟爱程度的攀升,有些人和事物跟随了你一阵子,可能就会一直成了一辈子。因为你的拥有中习惯了有它们,突然没有没有你会觉得内心被挖空了一小块,不习惯。或许习惯变成不习惯后,最终会再度习惯曾经的不习惯,从此习惯。当然,这些就是题外之话了。

我的播放器里面的音乐文件被我换了一批又一批,终都没让我满足不再嬗变更迭。新的音乐,能充分的激荡着我的新鲜感,冲刺我的好奇心。久而久之,我已经对这些音乐开始熟悉,朗朗上口。再久些,我已经能清楚的知道下一首播放的是哪一首歌。此时,我便知道,殆矣!则其然,我开始随机播放,但终不过是那几十首几百首歌曲,已烂熟于胸。那么,为了我不让我因腻烦而变得逆反,便只能忍痛将它们全部删除,虽然有着不舍,毕竟日久早已生情。

我时常会感叹网络的强大,无比的佩服现代科技的发达。连电台都已经跨越巨大的鸿沟。曾时的电台是俗称的收音机。那时,暮夜即至,便会带上耳机,倾听来自磁场空间的天籁,渺渺宇音,拨我心弦。而今,有了网络电台,而且已经细之再细的分好类别。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去收听,新闻,相声,故事,或者音乐,应有尽有。网络的库存是你所想象不到的,它已承载包容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这便是我选择听电台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你所下载的音乐再多也终有限,而电台则不然。

听着电台,你不会知道下一首播放的是什么。一曲罢,带着一丝的期待,迎接下一曲的到来。也许这首歌你已经听了千百遍,可在这意外中听到,就有了特别的感觉,既惊又喜,欣然而听。正是因为熟悉,便与自己的记忆相曲和,口中默随。虽然不知道下一曲是什么,却总期待能听到自己曾经心仪熟悉的歌曲,以饱和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即使是自己不曾听过的,则刚好满足了自己的新奇感,增识一篇新的记忆。何乐而不为?

人生也往往如此,因为没有既定的相遇,所以会时刻保持着那一份对未知的新奇感。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原因亦如出一辙。两人之间过于熟悉,相互了解的程度不漏一丝一毫。已经知道在某时某刻于某地相遇,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出现怎样的对白,这样的生活如何不腻,腻久了如何不烦。

相反,若你们相互不弃彼此却又分离了,若在某时某地某种场合不期而遇,那是否是场意外之喜,是否让你枯碎的心如久逢甘露般荡起涟漪。久别胜新婚便是这样的道理,所以心理学家提倡即便是夫妻也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感,以拥有彼此探讨的空间,不至于麻木了眼睛,麻木的神经,最终麻木的人心。

偶遇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可谓美妙绝伦。试想,在戴望舒的诗中,细雨泼洒,于一条泓邃的民国古巷,你与那一眼汪洋的撑着油纸伞的丁香姑娘相遇,在擦肩的那一瞬,你瞥向她那姽婳静婉的脸颊,虽邂逅而未相识,你转头深眼含情的望向她那阿罗的身姿,久久驻立,目送远去,是否那一刻便已天荒地老。当然,生活不若诗篇,可我愿意有着诗意的生活,至少要拥有向往着那诗篇的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