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过,终究总不会烟云般了无痕迹。散去后的一切不会如常,因为毕竟曾经真真实实的存在过。想起一个词——“痴情错付”。谁又难保曾经没有错付过真情。虽不至于粉身碎骨,可曾经也是轰轰烈烈的度过了一段情啊!
  后悔吗?错付了的情?后悔吗?付诸东流的爱?他并不爱自己,自己又何必如此?在心里,默默地想着,其实不必后悔,其实不必怨恨,毕竟自己曾经真实而立体地拥有过——并不是拥有着躯壳,便是完整;也并不是一个人的孤独,就是寂寞。只有爱过,方知时间的长与短;只有恨过,方知曾经的自己与他是多么的刻骨铭心。哪怕,最后是他不经意的离去,留给自己无涯的痛楚。
  一眼是可以望到万年后的。明明知道是无望的爱恋,明明知道在感情的判决书上写着一个个“不可以”,可是,却还是要去爱,去恨,去轰轰烈烈,去柔情似水,去“花前月下”(一个人的“花前”,一个人的“月下”,却无数次在梦里两个人的“花前月下”)。过去后呢?只有寂寞,只有孤独,方知情重,方知爱浓。虽然这些自始至终,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事情,与他没有分毫关系。
  为什么幸福的时光总是那样短暂?过后自己悟出了答案:时间总不是那样计算的。那不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时间:一分就是六十秒,一小时就是六十分钟。那是情感上的时间:爱与被爱,总是判若云泥,咫尺天涯。
  自己不爱的人,与他呆着万般的不舒服。话儿不投机,眼儿没有神,宛若红楼李纨,死灰一般,那时间仿佛就是捱不明的更漏。
  与自己喜欢的人,自己爱恋的人在一起,总觉得情长时短,时光飞速。恨不能在心底呐喊:“时光哦时光,你慢些儿走,让我们多一刻的停留吧。”那样的舒服,多半也是自己的错觉。你当他是知己,掏心肺地愿意把衷肠诉上一诉;你当是他是在意你的,因为你看到他眼眸间的蜜意(那是他为另一个她而流露)。
  于是,一挥手,你觉得时光过去了,又到离别之际。三毛至于荷西,滚滚红尘;琼瑶至于鑫涛,轰轰烈烈。你多么希望他能提出挽留,或者举起你的手,喊出“天地为证,日月为鉴”。可是,可是,没有什么“可是”,他不爱就是不爱,哭也无用,喊也无用,他的心思却在她的身上,恕他不能做到“雨露均沾”。
  有些人,遇见了就是遇见了,仅仅是遇见了,过客而已。不管多长时间,还是“过客”。有些人,只是那么惊鸿一瞥,却已愿意为他喝下爱的毒酒,即使“肝脑涂地”(虽然言重了),亦是在所不惜。愿意为他望穿秋水,愿意为他高楼倚立。或许,千年万载,自己也愿意这样等下去,等过今世,盼那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