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遭遇失恋的人都应该寻死觅活,呼天抢地,至少应该表现出伤心、难过、不甘与不舍?按照常理来说是应该这样,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吧,我觉得。
  表面与实质究竟相差多大,理想与现实又有多远?爱与不爱的界限又在哪里?一个人,选择分手难道就能说明她不再爱了吗?我想都未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是不是一致的?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喜欢和爱就不能等同吗?喜欢就不能发展到爱吗?那么爱过后,真的就是不爱即恨?这一连串的问题,有谁能回答我?就算回答了又能怎么样,一切都回不去了。
  缘来天注定。这是命运的安排?或许吧。
  有时候,觉得自己挺悲哀的。长那么大都没好好地谈场恋爱。初中,姑姑跟我说不要早恋,高中姑姑说不要谈恋爱影响学习,大学姐姐说先别谈恋爱好好学习。初中高中,为了不影响学习,我做了好好学生,即使有喜欢的人也被我以种种理由扼杀掉。大学,对我来说不再是早恋,很想找个人好好谈一次恋爱。某一天,有某个人跟我说他暗恋我很久了,害得我高兴得几天睡不着,因为,似乎自己对他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过了一个星期,当我跟他说其实我对他也有点好感后,他跟我说不要再找他了。于是,我的初恋,如果还算得上是初恋的话,就这样还没来得及发芽就死在泥土下面了。从那以后的一个月,我就跟丢了魂似的,整日郁郁寡欢。我不甘心,之后又找了他几回,但都没结果,一年以后我释然了。后来我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他,因为自打他跟我说暗恋我那会起我们就没见过面,直到现在。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那不能算是我的初恋。
  如果,暗恋一个人也算是恋爱的话,那么我高中那会已经谈过了。
  也许你会说我是一个花痴,当然,我不否认自己是花痴,但是我绝对不是那种花痴到会主动比上那个人或者说暗恋他。我之所以说我高中时暗恋过一个男孩,那是因为我是受了他的影响才渐渐有点喜欢他的。但是我也很理智,没有让其发展下去。有时候想想,那可能是我做过的最后悔的事。他给我的印象并不好,或者说我当时很讨厌他更准确点。我不能确定他喜欢我,但是从他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他肯定是有点喜欢我的,至少他有意在我面前表现。很难说我当时的心情,很复杂,既期待又害怕,既喜欢又讨厌。每次看到他,我都很不自然。高中三年,他都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他就这样折磨了我三年,有过一段时间,自己都有向他说明的冲动。那时的我,想想还真傻。人家又没有说喜欢你,也没有缠着你不放,怎么就生出那么个怪念头来。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是我在毫无意识地喜欢上了他,却在心里排斥他。
  在那个自称暗恋我的人之后,你出现了。
  我们相处了两年,我以玩笑式地开始,认真的心态结束,
  而你却以认真的心态开始,玩笑式地终结。这过程中,我们行走的方向只有在中途有交集,其余的是背向而行。两年,你带给我无限的欢乐,无限的痛,可再大的痛都能被快乐淹没。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去尊重一个人,怎么去关心人,理解人,宽容人。最重要的是,是你教会了我怎么去爱。
  我问你为什么一开始不跟我说实话?你明知道,当我知道真相后,结果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的。你说,万一我接受你呢?但是你错了,在我没知道真相时,要我跟你分开,我很难过,可是当我知道真相后,即使知道从此以后我们将是陌路人,我也没有一点点悲伤。我不知道你对我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爱我,我要说我曾经爱过你。
  爱我和我爱的人,真的就不会同步吗?我想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却并不稳定。一不小心,就会南辕北辙。
  是谁说的,每个女人都会经历三段感情。一个是他爱我,我不爱他;二个是我爱他,他不爱我;三个是两情相悦,却不能在一起。我是不是有资格说,那三段我都经历过了?那么第四段感情是什么?我希望,迎接我的将会是我最后一次,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即使不能同步,也能相处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