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爱情和婚姻有许多自己的看法,但却从未有头绪地进行整理。如今,带着曾经对爱情的无限憧憬而后又无比失望、对婚姻满怀期待而后又满腹委屈的心情,我试图把所有造成我复杂心绪的情感好好理一理,算是对我这十几年来的心理路程作一个总结。
  
  爱情篇
  
  曾经以为,爱情便是真爱,真爱,即是唯一与永恒。十年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即使少女情怀依旧,内心情感世界已是心迹满满,岂是一语能言说之!
  
  十年前,我憧憬爱情,但并不相信它。因为那时,我把爱情和真爱混为一谈。如今想来,爱情是有的,只是真爱就难以寻觅了。“不要企盼你的爱人一生心中只有你,他能陪你走上一段路,已是很好!要懂得,爱情需要过尽千帆!”二十岁时,我就抄下了这段话,但现在依然做不到这般洒脱,只因无法舍弃对真爱的美好向往。在爱情面前收放自如是一种绝活儿,很少有人能达到这种境界,倒是无法自拔的人更多些。
  
  爱情只是一种感觉。张爱玲说:“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不了个性的限制!”爱上了,是因为符合自己喜欢的标准;不爱了,是因为丧失了兴趣。爱情只在朦朦胧胧时才最美妙,一旦距离拉近,就像是用放大镜观察脸上的皮肤,愈看愈糟糕,愈看愈想逃。
  
  现代社会,赋予了爱情太多的定义与权力,这无疑于自设牢笼,自我囚禁。同时也让它成为了欲望膨胀的人们推卸责任的理由。爱情,在我看来,只是一种异性相吸的情感。正确认识它,你会少生许多烦恼。
  
  也许许多人只是体内荷尔蒙作怪,在爱情面前会克制不住的冲动。我宁愿相信这种科学论证的真实性,总好过“人人都是花心大萝卜”这种说法,后一种只会让我们对爱情完全失去信心。其实在爱情里,更让人接受不了的还有一个事实,那便是外表的力量。
  
  网上流传一句话:一见钟情的不是情,而是脸。没错,外貌决定两个人是否能在一起,内在决定两个人能在一起多久。心理学有一种“晕轮效应”的说法。意思是,人在与人交往的过程当中,某一方面的特征掩盖了其他方面的特征,从而造成了人际认知的障碍。比如,当人们看到一个人外表好看时,会不由自主地觉得,他(她)的内在同样美好。伟大诗人普希金亦是如此。他爱上了俄国最漂亮的女孩娜坦丽,但娜坦丽对诗歌并不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厌恶,她整天只想着舞会、宴会之类好玩的娱乐节目。普希金为了爱她,放弃诗歌,最后,在为了长久得到她的决斗中,也放弃了生命。如果是从前,我会唾弃普希金对娜坦丽的爱情。现在,我持保留意见,什么也不想说。这也是我为何如此地看重《立春》这部电影的最根本原因。
  
  丑女王彩玲爱上长相还可以的黄四宝,黄四宝一次酒后闯进王彩玲的宿舍,两人因此发生关系。但黄四宝醒后所说的话才是我所关注的重点——他狠狠地将王彩玲摔倒在地,说:“你强奸了我!想起跟你睡过我就恶心!我恶心我自己!”纵使王彩玲才高八斗又如何?人类最真实最直白的感觉就是这么低俗,不会在乎任何正义的说辞。电影很真实地反映了人类的这种原始情感。我对王彩玲的处境感同身受。
  
  二十岁时,我很渴望爱情,但那时我很胖。很胖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没有男孩追求我,包括媒婆都不太愿意为我牵红线。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我时常独自站在某个地方发呆,莫名的忧郁。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爱上了诗,并且尝试着写诗,一直写到现在也停不下来。“两道稀疏眉,一副贵妃身。无才亦无貌,岂敢求真心。”这便是我当时的内心写照。可以说在那时,我已把爱情看得很透彻。
  
  但是爱情毕竟是所有情感中最难以阐述得清的一种,它是人类最永恒也最美妙的话题,我说看透了,就真的是看透了么?谁又能说完全看得透呢?真正爱的感觉,似面对那娇艳的玫瑰,明知有刺,仍克制不住地想要采摘;似触碰那妖冶的罂粟,直到眩晕迷执,仍不肯放下。爱上一个人,便到处都是他(她)的影子,会有种随处都有他(她)存在的感觉。爱上一个人,你会恋上他(她)的一言一行,一笑一颦,甚至所有的所有。然后,你走近,得到,欣喜,沉沦,迷惑,痛苦-------于是有人说,爱情是个不实际的梦,一走近就消逝,一看清就衰败,一触碰,就破碎!如果能够保持在暗恋的状态,那就刚刚好。暗恋,是一种浪漫的情怀,也是一种暗淡的伤痛。一个小小的伤口,不让它愈合,只是经常地轻轻地撩拨着,一点痛痛的、痒痒的、欲罢不能的感觉,让你今生都难以忘怀。也许你自己都搞不懂,恋上的到底是这个人,还是这种感觉。即使搞清楚了又如何,无论得到哪个答案都没有多大意义。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感觉。
  
  婚姻篇
  
  婚姻是什么?无非就是一男一女过日子!爱情和婚姻有必然的联系吗?答案是:有,也可以没有。没有爱情的婚姻一样可以长久,拥有爱情的婚姻一样也会触礁。
  
  婚姻相比爱情,背负了更多沉重的东西。过日子已不再是简单的过日子,是一个女人融入到一个陌生的大家庭当中造成的每个人的不习惯、不适应。问题的症结其实就在“与人相处”上!人一生最难做的一件事是什么?就是与人相处。如此看待婚姻,我们更能发现问题,而不会是停留在某一个方面去纠结了。
  
  在婚姻里,还是少谈爱情,因为那样只会更伤感情。什么“爱就意味着付出,爱就意味着包容”之类的鬼话,就是说了一千遍一万遍,该吵架时还是吵架,该离婚时照样离婚。吵的时候未必没有爱,离的时候未必没有情,可是仍旧会各说各话,各叹各苦。是啊,现代人吃住不苦,穿行不苦,可一个个人的心,都是无法言说的苦!既然对爱情的追求超越不了个性的限制,那么,对美满婚姻的追求,也逃离不了个性的牵引。性格上的不和谐,是加速摧毁婚姻的黑暗之手,爱情在这个时候能起的作用,大概微乎其微吧。还不如为两个人加上亲情元素作筹码,这样的婚姻也许更牢固一些。夫妻之间理当,是爱人也是亲人。
  
  不用怀疑我的论证,婚姻形式包罗万象,我只说对了其中一种也无可厚非。人类的远祖在不断的探索中选择了结婚这种生存繁衍的固定方式,也许并未过多地考虑爱情对于婚姻来说有多么地重要。男人与女人的结合,被文明社会赋予了太多的条条框框,忠诚、信任、宽容、理解、体贴、关心、爱护------等等等等。标准定得越高,越是难以达到,最后伤心失望痛苦接踵而至,婚姻就像枷锁,一头锁着你,一头锁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