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前期,我在南方某省R市的一家外企任务。


我虽然身体不高,但容颜英俊。从小学到大学,我都是学习效果在本年级首屈一指的先生。虽然参与任务后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失意,但经过不懈的努力,经过几次跳槽,我找到了令人羡慕令人妒的高薪任务。由于在择偶方面过于挑剔,不时想找一位容颜特别出众、任务及学历等方面也相当不错的女孩,所以,到了而立之年,我依然是孤家寡人。


我三十岁那年的秋天,经冤家的同事引见,我看法了一位二十八岁的女子。她长得真实是太诱人了,令我一见钟情。


那天下班后,我直奔冤家的办公室。过了大约二十分钟,冤家的同事领出去一位女子。不用说,她就是冤家引见给我的女冤家。


她高约一米五八,身穿白色风衣,蓝色牛仔裤,足蹬白色高跟皮鞋,脖子上围一条花样丝巾,手戴白色的尼龙手套,右肩挎一个紫色坤包,看起来端庄秀丽、气质庸俗。走进冤家的办公室后,她摘下坤包,脱下风衣,显露橘白色的羊毛衫。然后,她解下丝巾,摘掉手套。她把坤包、风衣、丝巾、手套放在一把办公椅上,坐在另一把办公椅上。


她乌黑稀疏的长发,白净的皮肤,瓜子脸,一双弯弯的柳叶眉,一对纯自然的双眼皮,两颗明亮的大眼睛,又高又直的鼻梁,苍白的薄嘴唇,尖尖的下颌,细长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项链,胸部比拟丰满,腰部匀称,小巧的双手,右腕上戴着一块秀气的坤表,蜿蜒的双腿不粗不细,不大的双脚上穿着花样的袜子。她的声响也很甜美,说起话来总是面带浅笑。她浅笑时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恰如其分地显露洁白划一的牙齿。


她和我一样,生在乡村,长在乡村。和我不同的是,她的父亲是某直辖市大型公营企业的职工。


她在本市一家商贸企业做文员,学历、工资比我低很多。不过事先曾经三十多岁的我总是被家里敦促着找女冤家结婚,曾经不再过火看重对方的学历和职业了。而且,事先我以为,她出众的容颜足以补偿学历、职业等方面的缺乏。


她对我也很满意。我所在的单位,在本市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我的待遇,事先是本市普通职工的好几倍,令很多人羡慕不已。


经二位媒人复杂引见,我们彼此应酬、握手,然后停止了冗长的交谈。我们两情相悦,当场就决议第二天下班后约会。


第一次约会我们就接吻了。以后,每次约会必吻。并且,每次送她回住处时,都要满怀热情地热吻、拥抱十多分钟甚至有时长达半小时才肯依依不舍地道别。


她虽然在乡村长大,但由于父亲在城里挣工资,所以她家在乡村算是家境很不错的,她从小就爱花钱。每次和她逛街,都买很多东西,而有些东西买回来就悔恨。


她是一个很倾慕虚荣的人。每次和她在外面吃饭,都点好五、六个菜,而且专挑价钱最贵的点。每次和她回家探望她父母,也都买上很多珍贵礼物,我们两团体拎着都费力。


我家弟兄姐妹多,父、母、兄、姐清一色地都是农民,从小节省惯了,看不惯她那样大手大脚地花钱。不过,事先我工资很高,又发自内心肠爱她,也就一忍再忍。


第二年春天,就在我们快要谈婚论嫁的时分,我的休息合同到期了。由于我的工资太高,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合同。而我由于刚从高薪的岗位上去,在找新任务的时分总是挑三拣四。对方开出的工资待遇,没有一个能让我接受的。后来,我干脆不找任务了,自己办起了翻译公司。


她花钱依然如流水,这让公司不时还没有盈利的我真实吃不消。事先,我的积存借给冤家很多。要知道,借出去的钱,不是想什么时分让人家还人家就能还的。而且,我办公司又投入了不少钱。


一天,我俩去外面吃饭,她大致和往常一样,点了六个菜、一个汤、三瓶啤酒、一瓶果汁、两碗米饭、一份千层饼。我说如今手头紧,而且点那么多饭菜也吃不了,能不能少点一、两个菜?她顿时面沉似水,并用鄙夷不屑的目光盯着我。这是我和她相识以来第一次看到她性情的另一面,不由地心里打了一个寒颤。我怕把事情闹僵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面子,便忍住了。但她的火气却越来越大,过了几十秒钟后,突然站起身来,怒喜洋洋地走出了餐馆,翻开自行车锁就要骑车走人。我赶忙追了出去,一把拉住她的自行车,求她跟我回去吃饭。她末尾发火骂我了。为了不当众丢丑,我没有强留她。她独自骑车走了。我回到餐馆也没心思吃饭了,请效劳员打了包,结了账,赶忙去她住处找她。她把我拒之门外……


后来,经过屡次苦苦相求,再加上两位媒人的撮合,我们和好了,但以前的那种甜甘美蜜再也回不来了,总觉得我们之间有隔膜。


一个多月后,我的公司仍不见盈利。一天下班后,她约见我,提出了和我分手。由于我曾经看透她和我不是一路人,并且事先我不知道自己的公司开展前景如何,没有足够的决计养活她这位花钱如流水的大小姐,便直爽地容许了和她分手。


她工资低,又虚荣心强,爱花钱,前前后后我总共借给她三万多块钱。分手后,她一分也没有还给我。后来,我还有些不甘愿,但后来一想,这点钱算得了什么呢?假设结了婚再分手,损失岂不更大?而且离过婚的人,未来再找女冤家更难。这样一想,我也就不再那么想让她还钱了。


我俩分手后,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一个冤家对我说,其真实和我谈恋爱之前,她曾经差一点就和他人结婚了。由于她结婚要的东西太多太多,而不先满足她的条件她就不赞同支付结婚证,她的前任男冤家一气之下自动和她分手了。听到这一音讯,我出了一身冷汗,不由得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和她支付结婚证。我这才知道原来她的恋爱史不时对我有所隐瞒,而我的冤家在我和她恋爱时期,也不敢通知我,怕影响我和她的关系,当然也怕影响我和他多年的冤家关系。


这一场恋爱,使我遭到了刻骨铭心的经验,彻底改动了我的择偶规范。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把对方的容颜看那么重了,而是看重对方能否节省,能否能和我同甘共苦,能否对我真诚,能否家双方的庭背景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