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世界末日已经过去了很久。
  久到我的心又重新归于平静,久到泥土中也再难以嗅到春天的气息。
  生活又回归了原本的轨道,一笔一划,标准单一的节奏再次奏响。
  你变了,再也不是我记忆中皮肤白皙发丝柔软的大男孩。
  你不再习惯于纯色的衣服,你开始热衷于穿v领的T恤,张扬的露出锁骨,你开始热衷于穿衬衫时只扣两个扣子,你开始热衷于戴银白色的耳钉,甚至在女生宿舍门前拦住女生告白。
  你变得太快,太彻底,让我谎乱了阵脚。
  是该依旧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喜欢你,还是狠下心放弃。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喜欢你,喜欢从前那个你,眉眼温柔笑容纯粹,而不是现在抽烟喝酒打架让我感到颓废阴暗的你。
  喜欢是一种奇妙的化学反应,保质期一年,抑或是永远,所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正如我不知道我会喜欢你多久。
  不过我打算放弃了。
  两个人的关系仅凭一个人是不会维持好的,我不想再这样,为了一个人,每天提心吊胆,每天小心翼翼,最后自己满身疲惫。
  我会忘了你,我会离开这座城市。
  我会去一个街道两旁开满红色的三角梅的城市,日出辉煌日落温柔,空气中会有淡淡的花香,行道树的枝叶偶尔会划到车窗上,微微的旋转一个圈后扬起细小的灰尘,阳光透过高楼透过枝叶在地上形成一幅斑驳的光影图。然后我会看到路两旁陌生的招牌,陌生的店铺,不会难过不会悲伤,也没有思念,没有想你。
  我会变得矜持,笑不露齿,不会再大大咧咧地追着一个男生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