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当我坐在车里,突然听到电台里播放这首歌的前奏时,产生了时空错乱之感。那是孟庭苇的《一个爱上浪漫的人》,一首老歌。当歌词随着五月早晨的阳光、马路上的车流缓缓流淌,我禁不住内心汹涌,热泪盈眶。与这首歌相连结的你、我以及那些在指尖流淌而从未被在意过的时光,就像孟庭苇的歌声,清澈透亮,瞬间将我穿透。
没有人觉察到我的失控,我也不会让任何人觉察到,仿佛那是一种羞耻。我只好低下头,把脸别转至别人的视线不关注的方向。
我真的不是有意想起你。只是我的眼前又浮现出十七八岁的你,带着小小的我去百货商店买酒糖的情景。走在人群中的你,永远具有突兀的存在感。高挑、消瘦、苍白,只穿黑、白、红三个颜色。
大人们让我叫你姑姑时,我觉得你应该做我的姐姐,因为比我大十多岁的你也不过是个孩子。你是我在现实生活中唯一仰慕过的女性。虽然我们只有几层楼的距离,我却时常需要仰望你,像遥望一个梦想。我怅惘的想,终有一天你会离开这里,去一个我触碰不到的地方。
所以,你出嫁的那天,我心中有隐秘的惆怅。我趴在玻璃窗上凝望着你身上的洁白婚纱,没有机会与你说话。那天早晨的耀眼阳光,照在你明亮的脸上,你笑容矜持、略显拘谨。我心想,与众不同的你,却在做着一件与俗世中的人没两样的事情。没有人会理解一个九岁的孩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也不知道,因此我觉得自己在黑暗中,想法见不得光。若干年后我才明白,是你眼中的飘忽让我产生不确定的感觉,那应该是茫然。
我嘴角的笑肌颤抖,僵持到接你的那辆红色轿车绝尘而去。无论如何我应该笑。即使整个过程似在看一场平淡无奇的电影,开始即预示着结束。我们开始总会不知道自己想要到是什么,却不得不做出选择,但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过程只是一个纪念。
不久后的一天,在放学回来的路上,看到你和你的丈夫平淡地走在一起,你的耳垂上带着一对金耳环。它金光闪闪,摇摇欲坠。不配你。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再见你时却没有惊喜。你对我微笑,我却很想问你快不快乐。
你一定不够快乐。在我看到你面容皎洁、笑容静好,看上去的确很美的样子时,我就知道。你应是那种看一眼便叫人沉沦的女子,彼时却被淹没在平淡庸碌的生活中。
时间会让人清楚自身想要的是什么,它会先给出某种预示,那应该是让人明白自身不想要的是什么。
当你对我说你那维持不久的婚姻已宣告结束时,我用伪装惊讶的反应遮掩了心中的快感,屏息已久终于得以呼吸的快感。面对这与预感没有出入的结局,我不是没有罪恶感。
不管怎样,你没有走远。你又搬回与我隔四层的楼上来住。仍然年轻美丽。很多漂亮的女人,拥有无懈可击的身材,甚至五官都处在黄金分割点上,若没有特质,只能算姿色一流。你的美丽是不同的,具备特质的美动人心魄,往往只能让人目瞪口呆,不能形容。
你的房间比从前多了很多物品,钢琴、书籍、洋酒、日记本、信纸、照片、吉他、CD、鲜花、香水、毛绒玩具。令人流连忘返。而这些,与你以后所拥有一切的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那些富有的男人,以为玩转情场,便可轻易猜度女人的心。出手大方,各怀目的。你坦然接受贵重的礼物,并不甘心做任何人的附属品。他们已得到了你的感情、肉体、笑容、言语,甚至灵魂。这很公平。因此那个找不到途径彻底征服你的男人,愤怒到发抖,用力掌掴你。那个西裤笔挺,衬衫平整的洁净男人,在下着雨的街头,将酒醉哭泣的你从泥地里扶起,把你背到家,却最终不能接纳你。还有那个分别后用钢笔和稿纸给你写信的男人。那个把你的名字刻成名章送给你的男人。
很多人爱过你,你亦爱过很多人。他们一个个来,又一个个去。每次都被彼此充沛无止境的激情淹没,每次感情都真挚投入。爱与被爱均需要对手。
一个夏日午后,你点燃一支烟。随手把一张CD放进去。那是孟庭苇的《一个爱上浪漫的人》,你反复播放的歌曲。你一言不发,渐渐陷入到某种回忆里。进而开始哭泣,由一点点地抽泣发展到撕心裂肺地嚎啕大哭。你忽然问我,那个多年以前说爱你,冒雪坐第一班车来接你到他的乡下家里,渴望与你共度一生的男人,他在哪里?
相约在那下着冬雪的早晨
两个人的寒冷
靠着一起就是微温
就让我们拥抱彼此的天真
两个人的微温
靠在一起不怕寒冷
你在冬日寒冷的早晨里等待他,看到他从车站走出来,你们绽开明媚的笑容,那些时光,到哪去了?
这样的问题,对于十二岁的我来说来的太早了。我说不出任何能安慰你的话语。我只感觉胸中一颗未曾经历过百转千回的心,裂开一条缝,疼痛起来。
白昼之后,夜幕降临,每天的太阳都会照常落下。你擦干眼泪,用冷水洗脸,然后照常开始装扮自己。你用的香水叫毒药,你只用这个牌子的香水。我知道你常用的是紫毒。你用一点点睫毛膏刷在眉上。嘴唇涂粉紫色的眼影膏。
我没有亲眼见过你踏着夜色走进夜场,但想象过你在那些眼光暧昧、意图明显的男人面前笑的样子。自在地笑,笑的摄人心魂。骄傲自爱的你,即使在颓废奢靡的暗室里,也是一朵莲花的你,却在做着与自身属性相反的事。你不在乎世人的眼光,不理会世俗的对错标准。存在皆合理,不过是各取所需,每种选择都应该得到尊重。
依侬,还记不记得我曾对你提起的一个男孩儿,我少年时爱过的第一个男子。这份爱在我心里默默存在了许多年。几年前我看见他了。我看着这个深深印在我脑子的人,仍然控制不住心跳加速,不敢直视。他没有太大变化,仍旧十分好看。擦肩而过的瞬间,我心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男子,注定要被我无法得到的深爱着。
又过了几年后的一天,我又一次看到了他。我很自然地在聚会中与他点头寒暄,因为我完全没把他认出来。反倒是他先认出了我。我诧异自己竟对他那早已被我神圣化了的、无法磨灭的、镌刻在心底的美好形象视而不见。可是我明明还清晰地记得他曾经的模样,他的眼光、笑容、头发、声音。曾撩起我惴惴不安,既悲又喜的心情,我最初的感情,我的爱情。终究我发现,我深爱着的其实是那段时光,和时光里的自己。
依侬,如果一个人开始回忆就意味着苍老,那么我十七岁就已经老了。十七岁以后,我告诉自己不允许我不爱的和不爱我的男人领略我的好。一朵娇艳的花,如果不能被懂得欣赏的人采摘,还不如孤单地颓败。
你说,给我写一封信,送我当作纪念。
我记得我在印有黑白漫画人物的信纸上,用黑色碳素笔为你写下的字。我不知道你已收拾好行囊。你像当初嫁人时一样,没有刻意的与我话别,只带走我写给你的一封信。每次离开都似在做一个不经意的决定,仿佛随时能够回来。可是你这一走,倏忽十年已过去。十年里我给你写过很多封信,写完后将它们撕碎,删除,就让它们消失在空气里。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根本身不由己,前一分钟还觉得能够永远相守,可以毫无顾忌的挥霍属于彼此的时光。没想到下一秒钟便海角天涯,直到面容变得模糊,过往渐渐变成一场幻梦。
我在电脑上写下这些字的时候,这首老歌一直被我重复播放着。就是这样一首旋律、歌词、唱法都很简单的歌曲,使我深陷其中。这是被选择的结果,因为只有时间能让我们看到,我们真正怀念的会是什么。